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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报注册资本罪迎拐点 垫资生产链命运未卜
  • 和讯网      2013-11-28      阅读 1537

第一财经日报2013年11月21日讯   在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在政策法规的“缝隙”中找到了商机。


他们多是代办企业注册登记,给企业设立提供方便;但有的服务范围不断膨胀,以至于越过法律边界,变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抽逃注册资金罪的从犯。


他们,就是工商登记注册“黑中介”。但现实复杂得多,法律的界限在经济发展中被模糊,“黑中介”的定性也变得更难。而且,为释放市场活力,十八届三中全会传递出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信号,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也部署了制度改革方向。有法学专家称,虚报注册资本罪将逐渐成为过去。


近日,浙江上虞一起涉及十余亿的非法融资案告破,两个中介人员牵扯其中。一审被判虚报注册资本罪后,二人不服,目前已经上诉。


市场制度的改革,在严重冲击这条灰色“垫资”生产链的同时,也让他们的命运似乎出现了一丝转机。


垫资1.05亿


10月30日下午,《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浙江绍兴见到了已被取保候审的沈连法,由于知道自己将被判有罪,他显得焦虑和愤怒。


沈连法在绍兴市经营一家对外经济服务公司,也从事代办企业注册登记的业务。对于想注册企业却缺少注册资本金的客户,他会凭借自己的人脉以个人的名义给其介绍资金。


“像我这种资金介绍人在浙江很多,我又没有去虚假成立公司,为什么会被刑拘,还要被判刑和罚款?”沈连法说,自己并不知道对方借钱去成立公司是为了非法融资,自己只是一个资金介绍人。


沈连法所说的对方,指的是浙江康辉铜业有限公司(下称“康辉铜业”)的原老板陈德康。


浙江省上虞市(上虞市于11月4日改设为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中称,由于康辉铜业对外担保越来越多,超过7个亿,为了扭转不利局面,同时也为以后上市做准备,2009年下半年陈德康找到了上虞市万通彩虹企业证照代理事务所的老板王一青,希望她代理注册一家集团公司,即浙江景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景茂控股”)。


不过,陈德康根本拿不出注册所需的8000万资本金。于是,王一青找到了熟人沈连法,希望他帮忙介绍资金。沈连法在绍兴认识不少“银主”,最终商定8000万分两期打到景茂控股账户,首期出资3000万,陈德康取得营业执照后归还借款。


2009年11月6日,首期注册资金3000万存入景茂控股账户,公司成立。三天之后,这3000万被抽走。2010年1月26日,景茂控股第二期5000万增资款入账,随后在2月9日被抽走。


这笔业务完成后,康辉铜业支付给王一青90.521万元,王一青则将其中的80万元支付给沈连法,作为借款利息。沈连法扣除自己的部分后将其支付给“银主”,即实际出资人。


2011年1月,陈德康又以同样的操作方式,与王一青、沈连法合作,成立浙江吉锐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吉锐机械”)。1月17日500万验资款被存入吉锐机械的账户,待营业执照办出后,1月18日500万验资款又被抽走。


陈德康的债务漏洞并没有因为这些手法而变小,反而越来越大。


为了从银行贷到更多钱,陈德康决定对上虞市慧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慧光公司”)增资。慧光公司成立于2007年初,注册资本1000万。2011年2月,陈德康通过同样的方式,对慧光公司增资2000万。通过与王一青、沈连法合作,几天之内再次完成资金的存入和抽出。


沈连法先后介绍的资金总计1.05亿元。“注册资金都在银行账户上,比较安全。”沈连法称,与其他的民间借贷相比,这种方式资金安全更有保证。


卷入10亿非法融资案


有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记者称,现在企业注册资本不足的情况非常普遍,垫资成立的情况也成为“显规则”。


记者从当地检察机关也了解到,对虚报注册资本、抽逃注册资金的情况,一般是“不告不理”、“不引发重大社会影响不抓”。至于中介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对中介判以虚报注册资本罪或抽逃注册资金罪的案例,也屈指可数。


沈连法和王一青被司法机关关注,缘于卷入康辉铜业的巨额非法融资案。


10月31日,记者在上虞市金城大厦找到了景茂控股和慧光公司,两个公司的办公室占据了整个13层。不过,现在已经人去楼空。“以前很热闹,现在只有一个看门的。”大楼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康辉铜业位于上虞市汤浦工业园区的厂区,也是大门紧闭。


司法机关调查得知,其实从2006年初,康辉铜业为银行转贷等经营需要,就开始以公司借款的形式向民间募资。之后,康辉铜业的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民间借贷越来越多,资金成本也越来越高。


2006年3月13日~2007年3月27日期间,康辉铜业总经理助理陈玲萍出面联系,先后7次向四家公司借款3090万元,借款对象有实业公司、投资公司也有担保公司。这些资金的利息惊人。有资料显示,其中一笔200万资金借款时间10天,日息0.3%。


随着经营压力增大,康辉铜业对外担保激增,银行借款难度增大,负债率飙升。为了缓解资金压力,陈德康决定注册成立新的公司,以方便公司间的担保、贷款等融资方便。沈连法和王一青也因此牵扯其中。


康辉铜业的民间募资一直持续到2012年初。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募到资金,康辉铜业给出很高的利率,以至于不少民间出资人为了借款给康辉铜业,还要向康辉铜业的总经理助理陈玲萍送“回扣”。


判决书显示,2006年10月~2011年11月,陈玲萍为康辉铜业介绍资金的成本在月息5.3%~7%之间。陈玲萍作为出资人和康辉铜业之间的牵线人,双方都对其有依赖性。多位出资人曾表示,由于每笔借给康辉铜业的钱都要经过陈玲萍的手,且希望陈玲萍能保证资金的安全,所以每一笔钱在还本付息时,都会给陈玲萍支付一定的“费用”。


“按照协定讲好的,就给陈玲萍月息1分的回扣。一般月息6至7分,相当于利息总额的15%左右。”一位钱姓出资人供述称。陈玲萍自己也承认,她代表康辉铜业向社会借款,还本付息时会抽1分到1.5分的利息作为个人回扣,一共收受370多万。据她介绍,康辉铜业财务状况不好,很多借款人都是知道的,因为与她熟识,借款人才会放心。她认为,收受回扣是有理由的,因为她在借款过程中起了担保作用。


2006年3月~2012年3月期间,康辉铜业为银行转贷等经营需要,以公司借款的形式向民间募资。六年间,有20多人参与出资,共涉及民间资金10.94464亿元。


公司注册登记制度改革进行时


10月31日,本案一审宣判,陈德康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沈连法和王一青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三人还被分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事实上,就在此前的10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问题。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国务院的这一决定将使"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未来不再适用。”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李东方在接受本报采访时称。


不过,政策风向并没有改变上虞市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沈王二人及其辩护律师并不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目前已向法院递交上诉状。


沈连法辩护律师、北京市汇融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富亭对本报称,沈连法资金介绍人的身份不符合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身份,同时一审判决发生在国家注册资本金制度发生根本性变更之后,所依据的刑法条款出现了实质性废除问题。


李东方则认为,此次国务院会议的部署中,提出注册资本条件和资本认缴制的改革。但由于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本案的审理依据仍是现行的《刑法》,在《公司法》、《刑法》以及相关法律制度修改之前,本次改革并不会对案件的审判产生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是指,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


不过,李东方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出台新的刑法修正案,暂停对《刑法》中“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适用,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颁布刑法修正案时机尚不成熟,就目前而言,可由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司法解释,暂停对《刑法》中“两虚”罪名的适用。


我国现行《公司法》之所以采用法定资本制,是因为对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而言,社会信用短缺。但是在李东方看来,维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公司法》,似乎已然面临其历史命运的黄昏。“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交易安全。但是该制度在实践中产生的第一个问题是降低了经济活性,给部分创业者造成了公司设立门槛。”他说。


应当承认,中国处于经济转型时期,改革仍是社会的主旋律。这也意味着改革之前的制度很多是适应当时社会情况的制度。李东方认为,在社会转型时期,要更加关注法律和行政两条线的监管“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