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伟良 通讯员黄彩华)日前,被控伪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男子林某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过堂。检方指控其在网上自学伪造技术后,伪造信用卡成功取款164万元人民币。林某供述称,他只是老板设立窝点的“马仔”,每个月拿15000元的固定工资,对于检方认定林某涉嫌伪造信用卡,林某矢口否认。据了解,诈骗的受害人全部是韩国居民,法院将择日宣判。
指控:伪造韩国信用卡取现
今年6月11日,公安机关在东莞市厚街镇珊瑚路某公寓房间将现年27岁的男子林某抓获,当场缴获信用卡一批(其中17张磁条内容被改动,12张系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读写卡器等作案工具。
同日,林某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被逮捕。东莞检察机关以涉嫌参与伪造韩国信用卡及中介买卖,控告林某伪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根据检察院指控,去年年初,林某经一个朋友的介绍认识了“辉哥”(另案处理)。去年6月左右,他从“辉哥”处获取大量的银行卡和韩国国内信用卡信息资料,以东莞市厚街镇珊瑚路某公寓房间为窝点,利用读写卡器等作案工具改动信用卡信息资料。其间,林某共从上述伪造的信用卡中取款约164万元人民币,并汇至陈某颖(另案处理)的银行卡上。
内幕:网上自学伪造技术
林某此前在公安机关供述称,去年6月至7月在珠海的一个月里,为了伪造银行卡,他在网上花两千多元买了两个读写卡器,共伪造了100多张银行卡,并在网上自学伪造技术。他将“辉哥”转来的韩国居民的银行卡信息,通过读写卡器写入“辉哥”给他的银行卡中。
伪造好卡后,林某交给“辉哥”指定的手下到银行柜员机取钱,取到的钱全部交给林某,林再将钱存入到陈某颖的卡上。
揭秘:上下线互不清楚底细
林某说,他的上下线都是通过“辉哥”介绍的,平时通过电话或者手机短信联系。林某称自己负责转手的都是韩国借记卡,没有伪造信用卡或转卖信用卡信息。
对于四名上线,林某称并不清楚他们的基本身份。林某交代说,上线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其控制的韩国居民的借记卡信息(内部术语叫“冰箱”,包括户名、开户行名、韩国借记卡名、密码、韩国居民身份证号码)给林某,林某再把这些信息用手机短信发给他的下线。
林某手下还有多名下线,以东北人居多。下线再对韩国居民行骗,让韩国受害人把钱存进上述账户。
公安机关查明,受害人全部是韩国居民。
翻供:称没有参与伪造信用卡
法庭上,虽然林某承认此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属实,但其当庭供述与此前供述,颇有不一致之处。
对于检方认定林某涉嫌伪造信用卡,林某表示否认,称自己只是介绍买卖信用卡,起中间运输作用,并没有参与伪造。
林某称,他曾清除两张卡上信息,但并没有改变或复制卡的个人信息。林某说,读卡器是在网上买的,操作是从网上学的。
林某还称,自己并没有在厚街公寓里伪造信用卡,也没有在卡上取款。对于160多万元的巨款,林某称是别的同伙给他的,他并不了解钱的来源,只是按“辉哥”的指示汇给陈某颖。住处被查获的大量信用卡他没使用过,是替“辉哥”保管的。
林某透露说,他每个月领取15000元的固定工资。他前后只做了两个月,拿到了3万元。
面对可能的牢狱之灾,林某称“自己错了”,当初不应贪图薪水比其他工作高一点,而去做不法的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