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青 肖玉珍 记者刘帅报道: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不料被误认为网上逃犯。3月19日,兴国县法院以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2年11月5日,胡某伙同黄某(另案处理)在深圳市一菜市场不明身份的人手中,购买了“黄光满”等人的身份证。11月6日至9日,胡某先后在赣州章贡区、于都县、兴国县多家金融机构办理8张银行卡,并将卡卖给他人谋利。9日上午,胡某用“黄光满”的身份证准备再次套办银行卡,工作人员发现该身份证上的是网逃人员,于是报警,胡某被民警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