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2013年3约7日报道 49岁的无业男子王玉亮,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被提起公诉。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王玉亮于2010年9月至12月间,为谋取违法获取拆迁补偿款等不正当利益,给予北京市通州区一村委会主任现金10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王玉亮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村委会工作人员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讯员周薇 涂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