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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江门首富涉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受审
  • 京华网      2013-03-28      阅读 1677

据《羊城晚报》报道2012年8月29日上午,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梁广义及该公司另两名股东在江门受审,他涉嫌的罪名是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一直以来,梁广义被称为“江门首富”。

 

江门首富被刑拘

 

56岁的梁广义是广东新会人,他一手创立了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健集团),并任董事长。案发前,他还是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会美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曾被授予“广东省优秀乡镇企业家”“全国乡镇企业家”称号,同时还曾是新会市人大代表。2006年至2010年间,作为江门市唯一一名连续5次登上胡润百富榜的企业家,梁广义是广为人知的“江门首富”。但在去年9月,传他被刑拘。

 

资金紧张行贿筹资

 

2006年登上胡润百富榜时,梁广义家族的财富为13亿元,其企业当时被称为“中国最大的金属家具生产商,中国最大的锦纶生产基地”。梁广义上榜主要得益于2002年8月对上市公司美达股份的收购。

 

据起诉书,2002年8月,天健集团通过公开拍卖,以总价1.8亿元的价格成功竞拍到新会美达公司81818182股法人股,并支付了3500万元拍卖定金。但当时,天健集团资金紧张,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款项。

 

于是,天健集团向时任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行长林建忠(另案处理)提出帮忙贷款购买上述股票的请求,并承诺将天健集团所持有的新会美达公司股份利润的20%给予林建忠。

 

行长违规批贷1.7亿

 

起诉书披露,2002年10月,林建忠违反规定,以天健集团购买材料的名义签批该行向天健集团合计发放1.7亿元贷款。天健集团随后将大部分贷款用于购买新会美达公司约8182万股法人股,成为持股20.23%的控股股东。林建忠还违反规定,擅自将该行在香港“小钱柜”中的1590万元免息借给天健集团使用。

 

有了这些贷款,天健集团购得新会美达公司合计共3000万法人股。按事先承诺,2005年5月,梁广义及公司另两位股东梁伟东、梁少勋与林建忠签署了一份书面承诺,约定天健集团所持有的新会美达公司股份利润的20%属于林建忠。2007年5月25日,天健集团从获利中提取4000万元支付给林建忠成立的广州市德林商贸有限公司。

 

梁广义、梁伟东还涉嫌挪用巨额资金1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