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闻网广州2013年2月26日电 (索有为 黄彩华)湖南男子丰某在大朗镇租了个房子就自己捣腾开张卖“六合彩”,接受多人投注,非法经营金额5万多元,不足一月就被抓。笔者26日从东莞市第二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丰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自2012年7月起,40岁出头的湖南男子丰某以东莞市大朗镇某出租房为据点,非法经营“六合彩”彩票,接受熊某、欧阳某(二人均另案处理)等人的“六合彩”投注,非法经营数额共计5.5万多元。同月26日14时许,警方接举报电话后,于上述房间将丰某抓获,并当场缴获“六合彩”投注单据7张。同日,丰某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8日被逮捕。
法庭上,丰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丰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销售彩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丰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