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2013年4月9日讯 推平山坡,把成套的假烟生产设备运到建在大山深处的“黑工厂”;从外地聘请技术人员,从当地聘请村民从事伪劣烟丝生产活动;当地村民从来不抽“黑工厂”生产出来的烟丝。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食品安全执法大队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烟案,打掉犯罪团伙两个,刑事拘留12人,一举摧毁两处跨省生产销售伪劣烟丝的“黑工厂”,捣毁烟丝生产线1条,依法收缴生产设备8台(套),扣押成品烟丝12000余公斤、烟叶3000余公斤、烟梗原料4000余公斤,涉案价值达100余万元。
据介绍,这是长沙破获的第一条假烟生产线。而收缴的假烟机,则打破了此前湖南没有假烟机的历史。
大山深处藏窝点
据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常自力介绍,去年10月,有群众举报,称长沙、怀化等地有人购置了假烟生产线。接到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湖南省烟草局共同交办的“11·2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专案长沙地区的线索后,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长沙市烟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组织协调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食品安全执法大队、长沙市烟草局稽查支队、宁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宁乡县烟草局等部门精干力量着手调查。
通过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丁某、舒某等人分别在宁乡县黄材镇石狮村、集镇设立两处卷烟烟丝生产加工工厂,通过购置各类卷烟加工设备,雇请多名当地村民大肆从事伪劣烟丝生产活动。同时,该团伙为从事贩卖伪劣烟丝活动,还精心编织、经营着一张跨省地下销售网络。
“工厂一开始建在望城乌山镇。由于假烟工厂的生产有较大污染,当地村民进行了举报和投诉,工厂随后停工,并开始重新物色地方。不法分子后来在宁乡一座大山深处找到了一块地方,用挖掘机把原先的山坡推平,把成套的大型生产假烟的设备运了进去。”办案民警谭宵介绍说,由于这个工厂建在大山深处,平时很少有外人进去。一有陌生面孔出现,这些人就会立即停止生产。为此,前期的侦破工作很艰辛,办案民警在深山里一呆就是一整天。
专案组侦查发现,自2011年8月开始,犯罪嫌疑人王某、舒某伙同犯罪嫌疑人丁某、赵某等人在望城县乌山镇附近设立烟丝加工“黑工厂”。为生产烟丝,该犯罪团伙成员共同出资54万元购得专用卷烟切丝机、蒸汽锅炉等烟丝加工设备,由丁某联系福建假烟生产商提供烟梗,待加工成成品烟丝后返销给福建假烟生产商,从中赚取非法利润。2012年8月至10月期间,该犯罪团伙共非法生产加工成品烟丝两万余公斤,非法获利6万余元。
为逃避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查处,从2012年11月开始,犯罪嫌疑人王某、丁某又各出资6万元,在增购部分卷烟烟丝加工设备后,将整套设备转移至宁乡县黄材镇石狮村猛虎组,继续从事非法生产加工烟丝。其中,丁某负责联系烟梗来源和成品烟丝销售,王某负责烟厂的日常管理并雇请当地村民蒋某、颜某等9人生产加工烟丝。
制假售假存暴利
2013年1月21日,专案组集中组织民警及烟草行政执法人员80余人,兵分六路,在长沙、宁乡两地同时收网,一举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舒某、蒋某、颜某等11人,并在位于宁乡县黄材镇石狮村猛虎组的烟丝生产加工“黑工厂”内查缴卷烟生产设备一批,烟丝薄片9000公斤,烟梗原料4000公斤;在位于宁乡县黄材镇集镇的另一“黑工厂”内查缴小型烟叶生产设备一批,烟叶3000公斤,烟丝3000公斤。
至被查处时,该非法烟丝加工厂已加工烟梗30.6吨,生产烟丝18吨,销售成品烟丝9吨,非法获利达2.7万余元。经湖南省烟草专卖局鉴定,两处“黑工厂”被查缴的烟丝均为劣质烟丝。
据介绍,这些烟丝原料来源没有保证,而且大多颜色发黑。对于这种烟丝,在工厂做事的当地村民对办案民警表示,他们从来不抽这些烟丝。据悉,这些烟丝主要销往福建等地。
“这种伪劣烟丝的利润很大。加工一斤大概能获利1.5元左右,一天能做到三四吨左右。”据嫌疑人交代,宁乡这个“黑工厂”占地大约在6亩左右,前期推平了不少山坡,后来又投资购买了50多万元的设备。王某等购置这些成套的假烟生产线,原本打算做成成套的成品假烟,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技术人员。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舒某、丁某、蒋某、颜某等12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记者 阮占江 通讯员 龙希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