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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梁允斌募资1.4亿建陶瓷基地 以集资诈骗罪被判死缓
  • 凤凰网      2013-04-15      阅读 1391

时代周报2013年3月8日讯  位于贵阳市新华路126号富中国际广场的贵州省广东商会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贵广公司”),与其法人代表梁允斌一样,都曾在贵州风云一时。

 

早在2008年,梁允斌就获评“贵州骄傲”——贵州改革开放30年30事30人,成为该省改革开放标志性人物之一。

 

但从2009年12月19日至今,梁允斌一直在监狱里度过。这对警察出身的梁允斌而言,是个讽刺。

 

2011年9月20日,梁允斌因投资大方县佛山陶瓷建材(生产加工)工业基地(下称“大方陶瓷基地”),以6%的高额月息募集1.4亿元资金,犯“集资诈骗罪”被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毕节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公司其余14名员工也因相同罪名获刑。

 

贵州省高院后来的二审维持原判。

 

大方陶瓷基地,昔日繁忙的工地如今仅剩当地政府后来重新修建的两栋活动板房,基地也已更名为“大方县金门陶瓷工业园区”。

 

距离贵阳1200公里的广东省佛山市,梁允斌的老家,77岁的父亲梁善均整日以泪洗面,怎么也没想到儿子会因投资被判处死缓。

 

在梁允斌的代理律师及受访法学专家看来,梁允斌为建设大方陶瓷基地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并不构成集资诈骗罪。

 

30亿建陶瓷基地

 

上世纪90年代,梁允斌辞去警察公职下海经商。经过多年打拼,前往贵州发展。

 

2007年10月,梁允斌注册成立贵广公司,主要承接恒大集团在贵州的房地产项目中涉及的材料销售、机械租赁、房屋装修、周边绿化、水电安装等附属业务。

 

2008年6月30日,梁允斌代表贵广公司与贵州省大方县政府签署投资大方陶瓷基地项目协议。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10公顷,总体投资近期35亿元,远期72亿元,拟引进生产线30条,年产高档建筑陶瓷19008万平方米。

 

基地建成后,将达到60亿元的年销售收入,可消化当地富余劳动力2万多人,还可以带动当地运输、服务等行业的发展。

 

作为贵州西北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资集散中心,大方县被誉为黔西北的“旱码头”,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巨大的利益回报吸引着地方政府和投资者。地方政府希望以此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因而为陶瓷基地建设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根据协议,贵广公司取得项目用地后,所上缴土地费属大方县在政策范围内可支配部分,将视基地投资建设进度,以财政奖励的方式全额返还给贵广公司。

 

大方县政府还将协助贵广公司以大方县注册机构的名义,依法按照程序申报取得合法的探矿权、采矿权,并承诺给予大方陶瓷基地法律许可的优惠政策。

 

包括贵广公司在办理项目备案、用地、环保、安全、水保、林业、节能及各项相关审批手续在内,大方县政府将对其所需费用给以最大限度的优惠。

 

为表明大方县政府对大方陶瓷基地的重视,协议还提出组建一个由当地官员负责的项目领导小组,专职协调大方县、毕节地区和贵州省有关部门,为贵广公司做好建设及经营过程的协调服务。

 

对于大方陶瓷基地投资所需的30亿元资金问题,大方县政府同意“配合贵广公司做好佛山陶瓷工业企业的‘二次招商’”。

 

贵广公司依约成立由梁允斌担任法人代表的两家开发公司,专司大方陶瓷基地相关事宜,开展矿权设置等相关工作。

 

按照大方县政府当时的规划,贵广公司需根据探明的资源储量,核实配置项目生产规模,完成迁建备案后,两年内达到建设规模。

 

当年11月29日,大方陶瓷基地奠基仪式在大方县雨冲乡隆重举行,贵州省和毕节地区的多名政要亲临捧场。

 

“二次招商”获罪

 

事实上,梁允斌虽下海多年,但让他拿出30亿元投资大方陶瓷基地并不现实。贵州当地一位参与“二次招商”的投资者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他没那么多钱”。

 

多位受访的投资者称,正是这条“二次招商”,让工商注册资料显示注册资金仅有1000万元的贵广公司有胆量接下30亿元的大单。

 

按照大方县政府与贵广公司签署的投资协议,贵广公司开展二次招商引资,同样可享受大方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大方县政府还要求,贵广公司必须遵循《大方县佛山陶瓷建材(生产加工)工业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开展“二次招商”。

 

为启动大方陶瓷基地建设,贵广公司遂以每月6%的利率募集资金,这就是通过“二次招商”来解决投资所需的30亿元资金问题。

 

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贵广公司通过在广东佛山、浙江温州、江苏泗洪等地设立办事处进行募资,并给相关工作人员相应提成作为报酬。

 

贵广公司与投资者均签有投资协议书,让投资者以入股的方式为贵广公司募资。入股方式分为长期入股和短期入股两种,贵广公司与投资者一般签约1年。

 

时代周报记者获得的一份贵广公司与投资者签署的投资协议书显示,投资者不参与贵广公司及大方陶瓷基地的管理运营、不享受项目股份,只享受投资入股项目的分红。

 

后来毕节中院的庭审表明,从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贵广公司通过上述方式迅速募集到资金1.4亿多元。

 

由于前期募集的资金充裕,大方陶瓷基地项目前期的工作进展也比较顺利。

 

2009年4月9日,陶瓷基地正式开工建设,“三通一平”工作进展顺利。

 

按照梁允斌家属的说法,2009年10月30日,在未被告知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梁允斌被大方县当地官员勒令必须退出项目,但遭到其拒绝。

 

当年11月10日,毕节当地官员在贵阳与梁允斌谈判,并以“项目未按时完成”为由,要求梁在“解除协议”上签字,再次被梁拒绝。

 

次日,毕节警方与大方县司法局同时派人到贵广公司,强行要求梁允斌签署“解除协议”,未果,毕节警方遂将梁等人带走。

 

其间,大方陶瓷基地项目的前期施工从未停止。当年12月18日,梁允斌等人被批捕。至此,基地项目启动尚不满1年。

 

正是通过“二次招商”募集资金,成为此后法院以“非法集资诈骗罪”判处梁允斌等贵广公司一众人员相应刑罚的直接理由。

 

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缓

 

短暂的红火之后,梁允斌终因大方陶瓷基地项目锒铛入狱。

 

贵广公司被迫与大方县终止大方陶瓷基地项目后,毕节警方随即对贵广公司有关人员展开了侦查。

 

毕节中院的庭审称,梁允斌以6万元中介费于2007年10月12日注册成立贵广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注册后却将资金全部抽走,涉及虚假注资。

 

在一审判决中,毕节中院认为,贵广公司涉及虚假注资、陶瓷项目不真实等问题,而梁允斌故意隐瞒自己的经济基础,明知无经营返还能力还与大方县政府签订合作协议。

 

毕节中院称,梁允斌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高额提成为手段,以建设大方陶瓷基地为幌子,采取用后集资款兑付前集资款利息的方法进行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包括梁允斌在内的贵广公司员工共15人,均以“集资诈骗罪”获刑。其中梁允斌被判处死缓,其两名副手被判处无期徒刑,公司其余12名员工分别被判处2-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梁允斌及其员工均不服毕节中院的判决,遂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贵州高院”)提起上诉。

 

贵州高院认定,梁允斌非法吸收大量资金后,用533.05万元购买辉腾、悍马、别克等8辆高档轿车,用470万元购买无经营权的“一指汇”项目,用70多万元支付贵阳林城花都价值134万元商品房首付款,用250万元寻求非法活动庇护,而投入大方陶瓷基地建设的资金仅为738.5万元。

 

根据司法会计统计鉴定结果,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贵广公司集资款收入实际金额为1.4亿元,涉及801人次,梁允斌通过“企业网银”共向投资户返还红利、提成额为6678.58757万元,支付给贵广公司招商部提成款1438.55万元。

 

按照庭审的说法,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冻结赃款3015.506399万元、扣押赃款和变卖赃物共计566.91893万元,港币500元,尚有3892.267134万元不能归还。

 

贵州高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梁允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梁允斌的两位副手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财产,贵广公司其余12名员工分别被判处2-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5万-50万元不等的罚金。

 

引发争议的重判

 

梁允斌的代理律师顾先平在庭审中表示,梁允斌在主观上没有集资诈骗的故意,没有使用集资诈骗的方法募集资金,其行为是职务行为,责任应由公司承担。

 

但法院坚持认为,梁允斌的行为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顾先平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大方陶瓷基地项目真实合法,经过贵州省、毕节地区等各级政府审批把关,各级政府也为项目提供了大力支持和优惠政策。

 

早在大方陶瓷基地奠基当日,贵州省的官方媒体就报道称该项目是贵州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是毕节地区调整和改善产业结构、促进县域经济繁荣的重点工程。

 

时任中共毕节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的张吉勇在奠基仪式上表示,希望把大方陶瓷基地建设成贵州省乃至西南地区第一大陶瓷工业基地。

 

2009年7月6日,时任中共毕节地委书记的秦如培亲自前往大方陶瓷基地视察,要求用两三年时间把该陶瓷基地打造成中国西南甚至是全国最大最有实力的节能、环保、可持续的陶瓷生产基地。

 

其实就在梁允斌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大方陶瓷基地项目才刚刚通过“环评”,大方县政府至今仍在继续进行项目宣传和招商引资。

 

至于“二次招商”资金去向,据顾先平查证,梁允斌募集到的资金,98%以上用于支付投资者分红和提成以及公司的经营活动,而并非法院所称的投入大方陶瓷基地仅为738.5万元。

 

另外,众多投资者至今也不认同他们是“受骗”。一些受访投资者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大方当地政府不停止陶瓷基地项目,肯定不会出现现在这种局面。

 

在顾先平看来,贵广公司以公司股权及项目资产作为担保,确保为投资者分红返还本金,且投资者可自由提前退出,可见梁允斌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

 

顾先平表示,向投资户返还“红利”和提成,就是返还集资款的过程。支付贵广公司招商部的提成款,就是为融资而必须付出成本的过程。

 

此外,项目工程施工投资、单位购车、“一指汇”项目支出、社会活动费、受让股权等都属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支出。

 

顾先平认为,贵广公司不存在“集资后(集资款)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的行为,也没有发生“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结果。

 

但顾先平列举的上述多条足以证明梁允斌之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的证据,并未被法庭采纳。

 

有法律界人士称,以非法集资诈骗罪判处梁允斌死缓确实存在争议,以法院列举的证据难以认定梁允斌犯有非法集资诈骗罪。

 

中国政法大学系统法学与疑难案件中心主任研究员、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王永杰律师认为,指控梁允斌犯集资诈骗罪的证据不足。

 

在北京安汇律师事务所律师童朝平看来,梁允斌自己没有经济实力,仅靠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在政府干预下导致资金链断裂,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他表示,梁允斌是否犯罪,若犯罪又构成何罪,值得细究。但根据现有证据,其难以构成集资诈骗罪。

 

针对法院的判决,时代周报记者数次致电毕节中院和贵州高院希望采访,未获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