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2013年4月2日讯(记者 邹伟 通讯员 李元 杜敏 小飞 小伟 六工) 记者从市工商部门获悉,去年南京有多家企业因虚假出资被工商部门查处。
去年8月,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企业年检中发现,南京某电冰箱配件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分期到位企业,公司股东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到期后,没有按期缴纳出资,涉嫌虚报注册资本100万元,立即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此外,栖霞区工商分局在某物流公司提交的年检材料中发现,该企业注册资本是500万元,但在其提供的财务报表中发现,该企业实际只出资400万元,有100万元是虚假出资。该企业解释,因为只有最低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才能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江苏”二字,如“江苏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为了给人感觉公司很有实力,就虚报了注册资金。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