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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城小作坊狂印“六合彩”报 构成非法经营罪
  • 南方网      2013-08-14      阅读 1688

南方网2013年6月20日讯 记者陈万如 通讯员庄薇 昨日,增城市法院宣判一起增城涉案人数最多、作案数量巨大的非法印刷“六合彩”报纸团伙案。15名涉嫌非法印刷12万份“六合彩”报纸的被告人分别获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

 

去年8月15日凌晨2时许,越秀区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会同市文化局执法总队、区文化局执法大队、分局经侦大队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增城新塘镇宁西湖东村某印刷厂进行突击检查,查获12万多份非法“六合彩”报纸,抓获蒙旭胜为首的16名犯罪嫌疑人。

 

该案中,被告人蒙旭胜担任的是“高层管理者”角色,日常接受上级老板(另案处理)的电话和短信指示,在这间既无牌又无证照的厂房里,负责人员招工、设置岗位、发放工资、安排送货等具体管理和维护事宜。

 

通常,印刷报刊的内容部分是通过网上发到电脑里,由其安排专人下载后制成菲林冲洗出来再制版,部分是老板叫人专门送到厂里来,待验收后就交给工人去上机印刷。厂内一般一个星期逢星期二、四、六开工印刷,印刷的都是“六合彩”类报纸,每次印制的品种有十几种以上,每期数量有十万至十几万份。

 

据了解,蒙旭胜的工资,前两个月每月工资3500元,第三个月起每月工资在5000元左右。而被蒙旭胜招揽的工人每月工资1800元起步,以后做了一段时间就看工作表现加100-200元;个别比较辛苦的工作岗位如学装版的学徒有2200元、2300元左右。

 

在蒙旭胜的管理下,厂内工作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印制、打包、装车等,专人负责交接货品。一般要货的人是不能直接进入工厂拿货的,只有专人负责在外面把接货的车开回厂里,告诉工人装什么地方的货,工人们就往车上装什么地方的货,然后就将车开走交给接货的人。

 

增城市法院认定,蒙旭胜等15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至一年一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