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乌鲁木齐2013年10月23日消息(记者张孝成 通讯员辛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对新疆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孟传杰等四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进行一审判决。
新疆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孟传杰犯贪污罪,共计贪污公款70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受贿罪,共计受贿790万元,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艾尔肯依布拉音犯受贿罪,共计受贿166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自治区科协原党组书记、副主席、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俞贞贵犯受贿罪,共计受贿130万元,因有自首情节,判处有期徒刑7年。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中心原主任、新疆天山大厦原总经理陈波犯受贿罪,共计受贿25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4年;犯贪污罪,共计贪污700万元,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22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行贿罪,共计行贿5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经群众举报,新疆纪委监察厅2012年7月对孟传杰、艾尔肯依布拉音、俞贞贵、陈波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2012年11月,经新疆自治区党委批准,给予孟传杰开除党籍、取消其退休待遇处分,给予艾尔肯依布拉音、俞贞贵、陈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