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辩护律师网2014年8月18日讯 仲若辛律师依法接受委托,担任戴某某诈骗罪一案申请再审代理人。
戴某某原系镇江市某服装厂厂长,镇江市某制衣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7年因诈骗罪、侵占罪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戴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仲若辛律师经审查材料认为,本案焦点为,是经济纠纷还是诈骗,所谓侵占证据是否充分。仲若辛律师将依法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本案申请再审情况,本网将进一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