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谢程
▍来源 《刑事审判参考》 总第23集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何起明,男,40岁,原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县华侨农场职工。因涉嫌犯抢夺罪,于1999年11月12日被逮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何起明犯诈骗罪,向东兴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