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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反录(201)• 刘大平诈骗案:安徽一公交公司副总经理被关3年无罪释放
  • 新安晚报      2015-08-24      阅读 1256

刘大平说,被关押三年后他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


▍来源 新安晚报


“从2010年11月24日被拘留,到收到释放证明,我被关押了1136天。”从2014年1月,涡阳县宏大公交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大平无罪释放出来后,他一直在做两件事:申请国家赔偿,并为3年多都不能上线的6辆公交车“解冻”。


“没进入看守所之前我160多斤,从看守所出来我掉了20多斤,心理压力太大了,我每天都在和自己说‘我是冤枉的’。”


“我原先是涡阳县宏大公交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我发现我们公司老年人乘车的补贴和公交车的燃油补助共140多万元不知去向。”刘大平回忆说,当年11月份,他陪同纪检人员调查乘车补贴等费用的去向时,突然被捕。“我当时都蒙了,不知道怎么被捕的。”刘大平回忆,“后来公安人员告诉我,有人举报我在为6辆公交车上线的时候,涉嫌犯了诈骗罪。”


涡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大平假冒公交公司名义为6辆公交车上线,其间还用了假公章,并从中骗取5名公交车所有者钱财67160元。“当时我举证说,这公章是董事长同意后我刻的。可惜我的证据都没有被法院采纳。”


涡阳法院于2011年9月28日判刘大平有期徒刑10年。刘大平说:“我一再上诉,亳州市中院也几次发回重审。”2013年1月30日,涡阳县法院判定刘大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7万元,追缴诈骗所得67160元。刘大平不服判决,继续上诉。


2013年12月13日,亳州市中院作出了终审判决,认定刘大平犯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涡阳人民法院的判决,判定刘大平无罪。2014年1月3日,涡阳县看守所给刘大平出具了无罪释放证明。


2014年1月3日,当刘大平走出涡阳县看守所时,发现外面的世界一切都不同了:孩子不再如先前那般活泼,老岳父已重病在身……“走出看守所,我第一眼想看到我75岁的老母亲,老人家为了我的事情,四处去奔波。可是我却没有看到她老人家,我爱人告诉我,他们怕母亲看到我会控制不住感情,哭出病来。我也没见到我的老岳父他们,爱人告诉我,她一直相信我是清白的,没有告诉岳父我被关起来的事情。”


“从被拘留到释放,我被关押了1136天。”刘大平掰着指头说道,“我除了想替自己洗清,还操心我经手的那6辆公交车。”


2014年7月8日,记者采访刘大平经手的6辆公交车的车主,其中一名不愿公布姓名的车主告诉记者,刘大平被关押后,他们的公交车就一直躺在停车场“睡觉”,目前已经锈迹斑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