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辩护律师网消息 中国石化南京某公司张某某受贿一案,于2011年10月26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仲若辛律师依法出庭为上诉人张某某辩护。庭审中,控辩双方主要就自首问题、是否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等进行了辩论。该案由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一审,一审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10年。张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