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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泗洪首例高利转贷罪案被评为09年全省优秀案例
  • 中国新闻网      2013-03-16      阅读 1928

新华报业网讯   近日从省公安厅传来信息:泗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的“解述安高利转贷案”被评为2009年度全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优秀案例。

 

因涉嫌受贿被查

 

2007年9月2日,中共泗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原任泗洪县某银行营业部主任解述安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移送至泗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泗洪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刻责成分管副局长张崇生牵头,抽调王凤闯、薛安军等一批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精兵强将组成“9.2专案组”,开展全面案件调查取证。

 

根据县纪委调查材料:解述安在任泗洪县某银行营业部主任期间,于2003年初至2007年8月之间,多次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3万余元。为了防止解述安逃跑,专案组于2007年9月7日,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将解述安刑事拘留。但解述安故作镇静,拒不交代自己的罪行。反而认为专案组掌握的证据不足,对民警的任何提问都不理不采,甚至说东而言西。案件的侦破工作一时走进了“死胡同”。

 

牵出特大高利转贷案

 

专案组民警认为,犯罪嫌疑人解述安能在短期内挪动千万元资金,说明其背景深、“实力”雄厚,要想案件有突破,就必须有“铁证”。

 

为了获取解述安犯罪事实的“铁证”,专案组兵分三路,开始了艰难的取证过程。由于解述安案的当事人有的外出探亲、有的外出打工,为了早日查清案情,专案组克服资金短缺、车辆不足等种种困难,日夜兼程,足迹踏遍南京、淮安、盱眙等六县市,历时3个月,行程4000多里,询问证人270人次,获取证据材料3000余分。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解述安的主要犯罪事实渐渐浮出水面。

 

随着案情的逐步明朗,证据显示,解述安案资金来龙去脉相当复杂。专案组认为此案并不是简单的非国家人员受贿案,嫌疑人有可能涉嫌更大的犯罪。泗洪县公安局接受专案组的建议,按高利转贷对解述安案再行立案,继续深入侦查。

 

涉案金额高达600多万

 

 

由于此案的特殊性在我省尚属首例,办案民警刚开始接触此案时,如雾里看花,不得不临时“充电”,“哺乳”了大量的金融、财会等专业知识。通过缜密侦查,专案组民警初步获取了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手资料,即解述安的个人记录本和工作笔记本电脑,对解述安放贷期间的每笔贷款进行集中汇总;对其银行账户查封、调阅明细,分析资金使用方向。

 

又是20天过去了!专案组民警跑遍泗洪各大银行,包括解述安所在银行的15个支行,搜集书证2000余份。经侦查发现,2004年至2007年期间,犯罪嫌疑人解述安以陈玲等39人的名义,从该银行营业部套取贷款累计金额600余万元,以年息甚至月息3分不等的利息,又高利转贷给房地产开发商许某、杨某、张某等人,解述安从中非法获利约150万元。至此,解述安的高利转贷全部犯罪事实已基本查清。

 

证据面前终伏法

 

面对大量铁的证据,解述安仍心存侥幸,拒不供认犯罪事实。专案组民警为了打开解述安犯罪的突破口,摸清了所有涉案人员的情况,与他唇枪舌战,斗智斗勇。5天后,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解述安最终败下阵来,一五一十地如实供述了资金流向。至此,江苏省首例特大高利转贷案宣告成功破获。

 

2007年10月11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以解述安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高利转贷罪将其批准逮捕。随后,对他提起诉讼。2008年4月18日,泗洪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解述安犯高利转贷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0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被告人解述安违法所得25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铁窗,高墙,电网,哨兵……面对着这样的低迷处境,想想自己昔日的风光无限,罪犯解述安多次流下了忏悔的眼泪。然而,这一切,都为时已晚!等待他的,只能是五年半的牢狱生涯……

 

     中国新闻网  2010-05-21 22:4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