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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合同套贷款 玛纳斯一男子获刑十年 < 首页
  • 假合同套贷款 玛纳斯一男子获刑十年
    (贷款诈骗罪)
  • 法制网      2013-03-16      阅读 1459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魏红萍报道)男子自作聪明,用伪造的土地承包合同和财务收据,虚构贷款用途,向某银行玛纳斯支行申请农业贷款25万元。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刘某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11月13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玛纳斯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贷款诈骗案,被告人刘某犯贷款诈骗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承办案件法官介绍说,2010年底,刘某私刻公章伪造土地承包合同和财务证据,并以此向某银行玛纳斯支行申请农业贷款25万元。2010年12月31日,贷款到账。刘某在一个月内将25万元全部取出,拿出其中5.4万元偿还了妻子在银行的贷款本息,其余贷款仅有少部分用于日常生活支出,大部分用于赌博活动,光赌博就花去了15万余元。被抓获后,刘某将所有贷款已经全部挥霍一空。

 

2011年11月26日,无力还贷的刘某在向他人借款4万元后,举家潜逃至广东、四川等地躲藏。2012年3月26日,刘某在四川省绵阳市被当地公安局抓获。案发后,银行贷款的钱已由其他联保户还清。

 

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私刻公章,伪造合同和财务收据,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贷款诈骗罪。玛纳斯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