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辩护律师网消息 2012年8月12日,张某某等人集资诈骗一案移送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犯罪嫌疑人蒋某某、印某某、张某某等七人以投资开采麦饭石矿为由,以许诺高回报为诱饵,以阳城国际管理公司名义,创建网站骗取他人投资,骗取江苏徐州、安徽宿州、安徽蚌埠、江苏海安等地800余人次缴纳会员费,涉案资金近1000万元。公安机关认为,上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92条之规定,涉嫌集资诈骗罪,故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仲若辛律师,依法接受委托,担任本案张某某的一审辩护人。目前本案尚在审查起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