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7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就公安民警谢某涉嫌玩忽职守被判无罪一案依法向台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抗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7月6日,温岭市公安局民警谢某在对形迹可疑人员覃刚山进行盘问过程中,因覃刚山不配合盘问,谢某遂让协警将覃刚山双手铐在不锈钢窗栅上,头戴头盔。
第二天下午5时30分许,看管的协警发现覃刚山脸色不对,于是和谢某将覃刚山送往医院。当天下午6时10分,覃刚山经抢救无效死亡。2006年8月8日,黄岩区检察院以民警谢某涉嫌玩忽职守罪向黄岩区法院提起诉讼。今年1月2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谢某的行为与覃刚山的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判定被告人无罪。
黄岩区检察院认为,谢某在覃刚山被留置盘问长达21小时的时间里,一直将覃刚山两手铐在窗栅上,两脚戴上脚镣。特别是在覃刚山已经停止吵闹,情绪有所缓和的情况下,也没有解下覃刚山的手铐和脚镣,属于不正确履行职责。根据法医鉴定结论,也非常明确地说明了覃刚山是由于长时间被铐在窗栅上体位受到限制,导致死亡发生。于是,黄岩区检察院对法院的无罪判决依法提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