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天河某高校校园内出现"迷魂党",冯先生在柜员机取款时被迷药迷晕后钱被取走”。广州天河警方1月21日通报:经过警方连日来的细致调查,没有发现所谓“迷魂党”违法犯罪的依据。
2012年12月20日13时许,事主冯某拨打110报警,称在中山大道西某学校校内银行柜员机取钱时,将银行卡遗忘在柜员机内,被别人提走了9000余元。接报后,天河警方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工作,为冯某制作详细的询问笔录,派员前往案发现场走访,并调取了相关视频资料。
经调查,当日13时许,冯某在天河区中山大道西某学校校内银行柜员机上用银行卡分2次取款共人民币5000元。取完钱后,由于走得匆忙,冯某将银行卡遗忘在柜员机里未取出便离开。约5分钟后,冯某的手机收到银行提示短信,显示其账户有取现的情况。冯某立即赶回,但其曾取现的柜员机前早已无人,银行卡也不翼而飞。冯某通过拨打银行客服热线查询,得知其银行卡分4次被他人共取现人民币9500元。目前,天河警方已对该案件立案侦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警方表示,所谓的“迷魂药”根本不存在。警方曾接报的“拍一拍肩膀”、“喷一喷脸部”、“闻到特殊香味”就让人迷糊和失去意识,进而被他人控制、任由别人摆布导致损失财物的情况,经警方追查到最后无一例外都是受害人因为受到犯罪分子侵害、羞于承认,所以坚称遭到“不法分子迷药迷魂”。社会上的“迷魂药”传言完全没有科学根据,请广大市民群众切勿相信。
同时,警方提醒市民群众使用柜员机、自助充值等设备完毕时,要注意及时将设备中的银行卡退出、取走,切勿因疏忽大意给他人制造了可乘之机。对冒用他人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