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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理
江苏辩护律师网多年专注于各类犯罪研究,成功辩护了大量各类犯罪案件,现总结多年的办案经验,愿为您提供各类犯罪案件的法律帮助、解决疑难困惑,提供最佳辩护。本专题收录了刑事诉讼法有关延期审理的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刑事诉讼法关于延期审理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八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一百九十九条 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