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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执行
死缓执行,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于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具体执行的步骤、方法。江苏辩护律师网多年专注于各类犯罪研究,成功辩护了大量各类犯罪案件。现总结多年的办案经验,愿为您提供各类犯罪案件的法律帮助、解决疑难困惑,提供最佳辩护。本专题收录了刑事诉讼法死缓执行的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刑事诉讼法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具体执行规定

 

第二百五十条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